為保障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、高效與有序,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,成都市政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市實際情況,制定并實施了《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》。該辦法作為規范本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核心制度,對運營管理、服務標準、安全保障、應急處置等方面作出了系統性規定,是支撐成都軌道交通網絡高效運轉、服務千萬市民日常出行的關鍵保障體系。
一、 明確權責,構建科學管理體系
《辦法》首先明確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主管部門及其職責,確立了“政府監管、企業運營、社會參與”的管理模式。運營單位作為責任主體,需建立健全運營管理制度,涵蓋行車組織、客運服務、設施設備維護、安全生產等多個方面。通過清晰的權責劃分,確保了從規劃、建設到日常運營、維護的全鏈條管理有章可循,責任到人。
二、 聚焦安全,筑牢運營生命線
安全是軌道交通運營的基石。《辦法》設定了嚴格的安全管理體系要求。運營單位必須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,定期對線路、車輛、信號、供電等關鍵系統進行檢測、維護和更新。明確禁止危害運營安全的行為,如攔截列車、擅自進入軌道或隧道、攀爬或翻越圍墻欄桿等,并配備了相應的監控與處罰措施。應急預案的制定與定期演練也被列為強制性要求,以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
三、 提升服務,優化乘客出行體驗
《辦法》對客運服務標準提出了具體要求。運營單位需公示運營時間、票價、首末班車時刻等信息,保持車站、車廂環境整潔,引導標志清晰。對老、幼、病、殘、孕等特殊乘客群體應提供必要的幫助。對客流量大的車站和時段,要求制定并實施有效的客流組織方案,防止擁擠踩踏,保障乘客順暢通行。成都軌道系統依托《辦法》指導,持續推出列車精準時刻表、同站臺換乘優化、智慧票務(如“成都地鐵APP”集成多種功能)等服務舉措,極大提升了市民的便捷度和滿意度。
四、 強化保障,確保設施設備可靠
穩定可靠的設施設備是運營的基礎。《辦法》規定運營單位需建立完善的設施設備檢查、檢測、養護、維修制度,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。對于新建線路,明確了與運營單位的交接管理程序,確保投入運營前達到安全運營標準。成都龐大的軌道網絡(截至2023年底,運營里程已超600公里)能夠保持高水平的準點率和可靠性,離不開這一制度化保障的有力支撐。
五、 協同聯動,融入城市發展大局
《辦法》還注重軌道交通與城市其他系統的銜接。要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應與城市總體規劃、綜合交通規劃相協調,并做好與機場、鐵路樞紐、常規公交、慢行系統等的銜接,推動構建一體化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。這使成都軌道交通不僅是通勤工具,更成為優化城市空間結構、引導城市發展、提升城市運行效率的關鍵動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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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》為成都軌道系統的規范化、精細化、人性化運營提供了堅實的制度框架。在其指導下,成都軌道交通已從單純的交通工具,發展成為一張覆蓋廣泛、運行高效、服務優質、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城市公共交通骨干網絡,深刻改變了市民的出行方式和生活節奏,有力助推了成都國家中心城市和公園城市的建設進程。隨著線網的持續擴展和技術的不斷進步,這一管理辦法也將持續完善,以保障成都軌道系統持續健康發展,更好地服務城市與人民。